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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規定了用20°角、45°角和60°角測量塑料鏡麵光澤的三種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於(yu) 塑料鏡麵光澤的測量。其中20°角用於(yu) 高光澤塑料,45°角主要用於(yu) 低光澤塑料,60°角 主要用於(yu) 中光澤塑料。對於(yu) 鏡麵光澤的比較,僅(jin) 適用於(yu) 采用同一方法的同種類型的塑料。
2 引用標準
GB 2918 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
GB 3978 標準照明體(ti) 及照明觀測條件
3 術語
3.1 鏡麵光澤
在規定的入射角下,試樣的鏡麵反射率與(yu) 同一條件下基準麵的鏡麵反射率之比。用百分數表示,可 以省略百分號,以光澤單位表示。
3.2 鏡麵反射率
鏡麵反射光通量與(yu) 入射光通量之比。
4 試驗儀(yi) 器及對其要求
4.1 本試驗使用鏡麵光澤儀(yi) ,其工作原理見圖1。
圖 1 鏡麵光澤儀(yi) 光路示意圖
1—接收器;2—接收器光闌;3一視見函數修正濾光片;4—接收透鏡;5—入射透鏡; 6—光源光闌;7一聚光透鏡;8—光源光譜修正濾光片;9—光源
4.1.1 幾何條件
4.1.1.1 入射光束光軸和鏡麵反射光束光軸位於(yu) 法線兩(liang) 側(ce) 的同一平麵內(nei) ,且與(yu) 法線構成相等的角度。
4.1.1.2 接收應在鏡麵反射方向上。
4.1.1.3 當一塊基準板放在試樣位置時,光源圖象應在接收器光闌的中心形成。
4.1.1.4 光源光闌與(yu) 接收器光闌的幾何角度及公差應符合表1規定。
表 1 (°)
入射角 | 光源光闌 | 接收器光闌 | ||
在測量麵內(nei) | 在垂直測量麵內(nei) | 在測量麵內(nei) | 在垂直測量麵內(nei) | |
20.0±0.1 | 0.75±0.25 | 不 大 於(yu) 3 . 0 | 1.80±0.05 | 3.6±0.1 |
45.0±0.1 | 1.4士0.4 | 3.0±1.0 | 8.0士0.1 | 10.0±0.2 |
60.0±0.1 | 0.75±0.25 | 不 大 於(yu) 3 . 0 | 4.4士0.1 | 11.7±0.2 |
4.1.1.5 在4.1.1中規定的立體(ti) 角內(nei) 的光束不應有光暈。
4.1.1.6 光源應符合 GB 3978中標準照明體(ti) C 或 D.5的光譜條件;接收器的光譜響應應再現標準光效 率函數V(a)。
4.1.2 精度
一光澤單位。
4.1.3 重複性
不大於(yu) 一光澤單位。
4.1.4 再現性
不大於(yu) 三光澤單位。
4.2 薄膜試樣的固定裝置
任何薄膜必須固定在能使它保持平展、沒有伸長的此裝置上。
4.2.1 真空板(見圖2):通過橡膠管和真空泵或真空導管相聯,利用閥門限製其真空度,真空度由真空 表測得。
圖 2 薄膜固定用真空板
1一氧化處理平整板;2—O 型環;3—真空底座;4一真空軟管接頭
4.2.2 備有雙麵壓敏膠帶的平板(見圖3):為(wei) 確保試樣拉平,在壓敏膠帶粘住薄膜前不應使薄膜伸長。 當壓敏膠帶失去粘性時,應及時更換。
圖 3 備有雙麵壓敏膠帶的薄膜固定用平板
1-雙麵壓敏膠帶;2—試樣;3—表麵光學平整板
4.3 透明試樣用的背襯
選用烏(wu) 黑的底板,最好是黑腔,必須放在透明試樣的背後。
4.4 標準板
4.4.1 一級工作標準板
選用高度拋光的平整黑玻璃板。對於(yu) 20°角和60°角,采用折射率為(wei) 1.567的黑玻璃板,光澤值規定 為(wei) 100;對於(yu) 45°角,采用折射率為(wei) 1.540的黑玻璃板,光澤值規定為(wei) 55.9。
4.4.2 二級工作標準板
選用堅硬、平整、表麵均勻的陶瓷等,但必須經過符合4.1.1條之鏡麵光澤儀(yi) 的校正。
4.4.3 標準板的使用及維護
標準板須保持清潔,不得損傷(shang) 其表麵。使用時,應拿其邊緣,切勿觸摸表麵。清洗時,切忌用毛巾、硬 毛刷或紙等擦抹,應采用一般光學鏡片的清洗液清洗表麵。不用時,應放在密封幹燥的容器內(nei) 。此外,標 準板須定期檢驗和重新定標。
5 試樣及其製備
5.1 試 樣 表 麵 應 光 滑 平 整 , 無 髒 物 、 劃 傷(shang) 等 缺 陷 。 試 樣 應 在 不 同 部 位 裁 取 , 其 尺 寸 為(wei) 1 0 0 mm×100mm。 試驗中每組試樣應不少於(yu) 3個(ge) 。
5.2 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
按 GB 2918中的常溫、常濕進行。
6 試驗步驟
試驗中必須對鏡麵光澤儀(yi) 進行校正。首先,對一級工作標準板定標,然後,檢驗二級工作標準板的鏡 麵光澤。如果二級工作標準板的測量讀數超過其標稱值一個(ge) 光澤單位,那末,該鏡麵光澤儀(yi) 必須由製造 廠調整後,方能使用。
7 漫射校正
僅(jin) 在製造廠和用戶協商一致情況下采用。進行此項校正時,入射光束以45°角方向照射試樣,0°角方 向接收。測得的反射值乘以百分因子(表2),即為(wei) 光澤校正值。
表2
方 法 | 百分因子 | |
20° | 角 | 0.013 |
45° | 角 | 0.055 |
60° | 角 | 0.021 |
8 結果的計算和表示
8.1 測量結果以一組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表示,精確到0.1光澤單位。
8.2 標準偏差值S 按下式計算:
式中:X—— 每個(ge) 試樣測定值;
X— 一組試樣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;
n—— 測定的試樣個(ge) 數。